市民张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1986年转户口到刘家场镇时年龄搞错了,我是1965年的,搞成1968年了,月份、出生日都是对的,想了解一下还能改回来吗?
松滋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九十九条规定: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一)本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二)公安机关原始户籍档案(《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人事档案或者原始《出生医学证明》;
(三)其它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如不理解请电话咨询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科:0716-6263273。
如果您有问题想要解答和反映,欢迎通过:1.微信扫描下方e线民生提问二维码;2.从荆州新闻网网页e线民生版块进入,点击“我要提问”3.手机浏览页面搜索e线民生,进入e线民生手机端口,点击“+”号
手机端提问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