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严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我的母亲于2023年在街办补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不了解政策,按最低档400元补缴。现有两个问题,恳请帮助:1.是否可以按最高档重新补缴,有没有补救措施(比如提档补缴,或者退回重交)。2.有没有集体补助政策(子女资助),怎么提交申请。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1、经城乡居保系统查询,该人员的个人缴费情况是:23年一次性补缴2010~2022年的养老保险费,每年400元,2023-2024缴费也是每年400元。根据税务部门缴费系统的规定,申请退费缴费到账的日期必须是2019年7月份后,才能申请退费,根据本人情况可全部申请退费,再重新选择档次缴费。
2.集体补助(子女资助)经办流程。个人(资助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首先在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应有被资助对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其次参保和缴费状态都为正常。个人(资助人)携带被资助对象(参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村协理员根据资助人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信息,凭村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模块,选择或通过模板导入参保人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个人可通过银行端缴款或银联缴款方式缴纳,缴纳成功后可打印完税凭证,个人也可凭参保人员身份证在税务自助机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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