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江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我的家用车已开13年,部份器件已经老化,故障频发,现准备申请报废,报废后购买一辆新能源车,能否在荆州申请报废补贴?
荆州市商务局回复:
根据2025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通知精神,2025年,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的机动车须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机动车。您可对照以上条件和范围判定是否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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