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谢女士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我的亲人最近确诊为重症患者,医院给出治疗方案为透析,老人57岁了,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请问能否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如果可以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由于政策变化,覆盖群体调整,相关流程还在优化中。当事人可拨打12333或业务科室电话,了解最新进展,并提前准备好相关医疗资料,及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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