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女士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我是2023年2月份生的孩子,单位一直说没有育儿假也就没有休过,到今年时说现在可以休了,说只能休几天。想了解一下,育儿假我具体还能休几天?之前没休的育儿假因为单位的原因没休,有没有规定是否能补?休育儿假是否扣钱,奖金和出勤等费用?
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 。目前没有荆州区单独出台的关于育儿假可跨多年补休的特殊政策,因此按照省条例执行,未休的育儿假不能在2年后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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