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实施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机制,市直相关部门:
当前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转好,但未来3天受污染滞留、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源累积等因素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存在轻度污染风险,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自12月3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施污染天气应急临时管控措施,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
一、管控时间
2025年12月3日14时起,终止时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二、管控范围
全市域
三、临时管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工业源管控力度
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能监控等非现场监控平台,对出现超标和异常的企业及时查处。加大对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现场检查督办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排放大户严格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确保达到废气排放浓度、限产、车辆等管控要求。
(二)进一步加大移动源管控力度
1.严格执行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18时—次日8时非道路移动机械、渣土车停止作业。在东方大道、西环路等重点路段开展移动源路检路查;加强重点区域内汽修店巡查管控,严禁露天喷涂。
2.加大高峰时段(17时—19时、上午7时—9时)易堵点交通疏导力度(市中心城区重点路段为:学苑路、荆东路、园林路、江津路、江汉路、荆沙大道、豉湖路、相府路等路段),减少机动车怠速产生的尾气污染。
(三)进一步加大扬尘源管控力度
1.加密重点区域主次干道、工业园区道路、工地周边道路等易起扬尘路段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夜间湿度较高,18时—次日11时以机械化湿扫作业为主,停止雾炮作业。
2.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工程、市政工地18时—次日8时停止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物料运输。
(四)进一步加大生活源管控力度
利用油烟污染在线平台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力度,坚持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等原则,安排专人值守,加大餐饮高峰期(17时—24时)油烟治理现场检查督办,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蜂窝煤行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蜂窝煤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
组织开展常态化禁烧督查巡查,加强高茬收割田块巡查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施动态清零;对高茬田块实施粉碎还田或者翻耕灌水,对虾稻连作田块提前开沟放水,降低焚烧隐患。强化巡查督办,市县两级通过蓝天卫士、无人机、遥感卫士加大秸秆禁烧巡查督办力度。
(六)加强研判分析
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