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
储存以及经营(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都将受到处罚
此外
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违法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2025年
监利市公安机关查处了多起
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
案例简介
案例1
汴河镇何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进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汴河某地,2025年11月,公安机关在检查时现场查获烟花爆竹900余箱,现何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2
2025年元月,荒湖农场管理区易某驾驶其厢式货车从潜江非法购买烟花爆竹放在车上,在东湖分场准备售卖时被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0余件,易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公安机关依法对易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3
2025年10月,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桥市镇段某经营的超市内存放近10件烟花爆竹,经查,段某无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资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4
2025年3月,周老嘴镇谢某购买烟花爆竹存放于自家超市,2025年10月被查获10余件,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处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