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指挥部研判提示,自12月15日开始,受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污染累积影响,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为有效应对,根据《荆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23〕5号),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2月14日1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自12月1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指挥部研判提示,自12月15日开始,受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污染累积影响,荆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存在中度及以上污染风险。为有效应对,根据《荆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荆政办发〔2023〕5号),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2月14日12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自12月1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