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邓女士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1.为什么缴费时不能使用医保钱包中的钱?2.医保钱包中的钱如何使用?
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1、医保电子钱包由国家医保局进行统筹系统开发,目前医保电子钱包主要用于个人医保消费使用,暂不支持个人缴费业务。
2、医保钱包是指医保部门为加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流动为参保人开设的账户,用于个人医疗需求结算。现启动初期,医保钱包限在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使用,目前荆州市已开通医保电子钱包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共4家:公安县斗湖堤镇五九路吉祥诊所、公安县潺陵大药房、公安县灵圣大药房、公安县新惠民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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