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年干部“充电”!石首市资规局开展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业务培训会

2025-07-04 14:36   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孙晓旭

江汉风报道:7月3日晚,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锤炼意志、锻造本领、赋能发展”主题,采取“业务讲解+课程提问+交流研讨”模式开展青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业务培训会。

青年干部提升班学员代表、局用途管制股股长刘紫乔围绕石首市“土地资源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当前土地要素保障政策的新要求与挑战,结合案例阐述了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政策确保项目用地高效、合规的方法。

针对业务学习,以问题为枢纽,串联“预习—学习—检验”学习模式。会前发布十个嵌入课程核心的重点问题,引导学员聚焦关键知识点,实现目标导向型学习。课程结束后,当堂提问答疑,验证学员对业务要领的掌握成效,推动被动听讲向主动输出转化。

在会议交流答疑阶段,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培训所学内容展开了激烈讨论。

青年干部徐飞华针对课程中提到的“只征不转”的内涵、具体应用场景以及哪些用地可以作为存量建设用地使用进行提问。授课人以麋鹿保护区征收农用地归国有和红军树烈士陵园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为例为其详细解答了疑惑。

青年干部冯亮就“用地报批是否是一种审批”,并结合自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用地报批有没有明确的期限进行提问。授课人详细阐述“报批”不等于“审批”,县级相关部门需将项目组卷报批至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报批期限之所以较长,是因为前期资料准备以及后期退回补正的过程均需耗费大量时间。授课人进一步解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无法直接缩短上级部门的审批时间,但可以通过提高项目组卷的质量,减少退回补正的次数,从而有效缩短整个报批流程的总时长。

青年干部黄光明就“林下经济”的用地类型如何界定做出提问。授课人回复“林下经济”应以其主要用途为调查依据,若主要用途为种植,则应归类为农用地;若主要用途为养殖或旅游观光,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分。授课人还强调,在界定用地类型时,需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确保用地类型界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总结时指出,授课人在材料准备方面做得非常充分,文件引用准确无误,政策理解深刻透彻。赞扬学员们在培训中踊跃交流、积极思考,展现了良好的学习态度与精神风貌。

会议强调,资规系统部门工作有特殊性,要求年轻同志要深入研究业务,提升专业水平,不能满足于“老办法”,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要求。每位同志要将所学用于实际工作,做到学以致用。同时,要养成终身学习习惯,更新知识储备,应对工作挑战。

记者:孙晓旭 通讯员:赵永瑶 刘长雨/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媛/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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