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审结李某、吴某非法狩猎行政处罚非诉审查案。
承办法官从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事实认定,到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性审查,再到非诉执行裁定,环资审判庭以“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为标尺,让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打击“无缝衔接”,彰显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的司法态度 。
此案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三合一”审理模式,让环资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研判,确保同类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以“现金赔偿 + 劳务代偿”双轨制,为环资违法处置提供“惩治 + 修复”完整方案,推动“破坏者”向“守护者”转化。通过巡回审判,让群众“近距离”见证环资违法后果,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强化生态法治宣传。
据介绍,洪湖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联合机制,打通“行刑”“刑司”衔接堵点。检察院移交线索时,同步衔接证据固定、违法事实认定;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后,司法审查全程监督程序合法性;法院裁定并强制执行后,信息回传形成“处置 - 反馈 - 完善”闭环。这种跨部门、全流程协同,让环资违法打击从“单兵作战”升级为“协同会战”,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向倪僮/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