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2021年期间,石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某某因受到纪律处分、职级晋升受阻,对市水利和湖泊局时任局长陈某某心存怨恨,为报复陈某某使其受到刑事追究。刘某某通过网络途径捏造陈某某滥用职权、贪污公款等问题,并指使与其有利益往来的特定关系人多次匿名和冒名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机构信访举报。经石首市纪委监委核查,刘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刘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受贿罪被移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25年7月,刘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石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1年以来,洪湖市螺山镇袁家湾村村民张某某因口角矛盾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某某心怀不满,捏造徐某某在任期间倒卖粮库粮食问题,不断向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意图使徐某某受到责任追究。经洪湖市纪委监委核查,张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张某某亦对自身诬告陷害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024年11月,洪湖市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张某某还存在其他涉嫌犯罪行为,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以来,公安县埠河镇居民熊某某因对镇派出所处理的治安案件不满,多次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经县警务督察复核反馈始终不满意,期间埠河镇派出所原所长肖某某曾参与协调处理过熊某某信访问题。2025年5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期间,熊某某为泄私愤,伙同吴某某编造肖某某私放罪犯、个人吸毒等违法犯罪问题,并先后两次前往省委巡视组举报。经公安县纪委监委核查,熊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公安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熊某某、吴某某行政处罚。
2025年1月,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居民刘某某因种子质量纠纷投诉荆州区某农资服务部后,为引起区农业执法机构的重视,故意捏造事实到荆州区纪委监委举报执法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经荆州区纪委监委核查,刘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通过释法明理,刘某某书写悔过书,并向荆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致歉。2025年7月,荆州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进行法制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
2024年4月以来,荆州市沙市区居民黄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进入司法程序,在其案件承办检察官李某履行讯问告知程序过程中,黄某某主观认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过重,当面威胁李某“如不变更公诉罪名,便对其举报”,后其目的未得逞,两次编造事实向上级检察机关举报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其索贿等问题,意图干扰法院审理,达到减轻个人刑事处罚的目的。经检察机关移送沙市区纪委监委核查,黄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区依法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以上5起查处的诬告陷害行为,有的出于个人目的捏造事实,陷害、抹黑、诋毁他人;有的因不合理利益诉求未实现,发泄私愤,以信施压;有的仅凭个人主观臆断、道听途说,既给被反映人造成了负面影响,也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还背离了检举控告群众监督的本质。信访举报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途径,向组织反映问题是党员、群众的基本权利,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治理,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分析甄别,准确适用《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及取证指引》,依规依纪依法维护、保障干部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01
对反映荆州区弥市镇普兴村党委委员、村委会主任蔡荣华克扣土地流转租金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2025年2月,群众实名反映“普兴村土地租赁流转承包费被村委会干部克扣一年租金”的问题。经核查,该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为10年,从2018年10月1日至2028年10月1日,共13.55亩农田纳入土地流转。通过查询村委会土地流转费发放表和农户银行卡交易流水,普兴村村委会在2019年至2024年分别通过三次现金、三次银行转账的方式累计向该农户发放六年租金,不存在租赁期内被克扣一年租金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14日,荆州区纪委以当面澄清方式为蔡荣华澄清正名。
02
对反映沙市区岑河镇种养新场党支部副书记简永香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2024年11月,群众匿名反映“种养新场畜牧场干部违规为已享受确权土地的场民马某某家庭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问题。经核查,岑河镇种养新场不属于行政村,所有耕地均属于镇集体土地,没有确权到农户,通过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上缴土地租赁款方式经营。2016年马某某经营性租赁地总面积为37.26亩,2017年因荆州市机场建设征地,其承包的30.44亩经营性租赁地被征收,剩余6.82亩仍属于租赁田。因马某某名下没有确权土地,机场建设征地后,按照国家政策符合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最终由机场出资为马某某家庭5口人中符合政策的3人购买失地农民保险。种养新场党支部副书记简永香作为畜牧场包片干部在负责协调处置机场建设征地、土地流转租赁、失地农民保险购买办理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2月27日,沙市区岑河镇纪委以当面澄清方式为简永香澄清正名。
03
对反映松滋市洈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唐后胜侵占惠农补贴、违规获取公务员资格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2025年4月,群众匿名反映“唐后胜在担任洈水镇后坪村党总支书记期间,侵占挪用惠农补贴、违规获取公务员资格”的问题。经核查,唐后胜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洈水镇后坪村涉农补贴均按照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市级审核、录入补贴网、市局汇款等程序后直达农户账户进行发放,不存在村干部侵占截留的问题。且唐后胜报名参加湖北省2012年度省市县乡村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松滋市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定向招录岗位(主职),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流程后,被录用为松滋市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流程公开公平公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7月28日,松滋市纪委以当面澄清方式为唐后胜澄清正名。
04
对反映公安县孟家溪镇跃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德兵克扣村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2025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孟家溪镇跃进村陈德兵克扣村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家里有重度残疾的补贴款项应为5万元,但实际只给了3.1万元”的问题。经核查,2018年9月,信访人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两委”商议、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入户审核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范畴。期间镇村工作专班入户宣讲政策,明确告知信访人相关政策规定和补助标准(住房需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对象,户平补助资金总额按不超过3.5万元标准核定),该村民对此表示认可并签字。同年12月30日,危房改造项目通过镇级竣工验收,根据其申报审批表建筑总造价7.6万元,政策补贴核定为3.1万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农商行“一卡通”直达农户账户,未经过镇村两级。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25日,公安县孟家溪镇纪委在跃进村村委会召开会议对陈德兵进行澄清正名。
05
对反映监利市尺八镇固城垸村党支部书记张红平侵吞村集体鱼池发包款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
2025年2月28日,群众匿名反映“尺八镇固城垸村张红平侵吞村集体鱼池发包款”的问题。经核查,张红平自2017年担任固城垸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严格遵守《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先后对尺八镇固城垸村的12宗集体鱼池进行发包,发包所得款项均已纳入尺八镇“三资”专户管理,并由镇财政所出具的固城垸村资产资源合同表记录进行佐证。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7日,监利市尺八镇纪委在固城垸村村委会召开会议对张红平进行澄清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