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通过跨区域“交叉执行”机制,成功执结张某诉某肥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又为被执行企业解燃眉之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19年,某乡镇引入该肥业企业。企业因资本不足向张某借款经营,后生产销售受阻,未能按约还款。张某诉至法院后,一审判决企业偿还本金及利息,但企业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迟迟未结,引发双方矛盾激化。
鉴于执行困境,经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判后启动“交叉执行”,指令江陵法院执行该案。江陵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调查该企业运行情况并传唤双方沟通。该案执行难点为申请执行人认为企业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涉案资金,而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则希望申请执行人张某谅解,给予一定的还款空间,待企业复工复产正常运营后分期还款。
执行干警组织申请执行人深入企业,实地查看企业厂区、清点仓库、核对账本,坚持讲清“法理”、阐明“事理”、讲透“情理”,清晰分析企业破产清算与复工复产清偿的利益差异。最终,张某在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后,自愿同意与企业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江陵法院将结合“阳光执行”先行试点改革工作,把服务保障地区发展大局作为重点,以执行之力筑牢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罗堡庭/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