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跨省上演“决胜时刻”,成功促使一名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万元,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阳光执行”再添战果。
申请执行人张三(化名)与被执行人李四(化名)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被执行人,但其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躲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被执行人李四的“拖字诀”和“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对案件信息精准分析,锁定李四目前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的确切行踪。
为确保异地执行成功,执行团队提前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发出协助执行请求,得到当地法院支持。两地法院执行法官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对李四采取拘传措施。
在法律威慑力和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李四认识到错误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筹措到位的10万元案款当场履行,剩余款项也顺利达成和解。
江陵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做好“力度+温度”的结合文章,既不放弃强制措施的威慑力,也给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机会,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司法阳光照亮执行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齐亚铃/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