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执前扣划”机制,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将120万元案款从被告账户直接扣划至法院专户并发放给原告,促使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和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A公司因担心被告B公司转移资产,便向江陵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迅速冻结B公司银行账户内的120万余元资金。
账户被冻结后,B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正处于生产、融资关键期,账户冻结导致原材料采购、员工工资发放等日常经营受到影响,希望法院能协调解决。了解到该情况后,法官并未简单地“一冻了之”,而是敏锐地意识到,此案有通过创新方式实现双赢的可能。
经全面分析案情并充分征询双方意见,法官提出一个创新解决方案,在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时,参照执行程序中的扣划方式,提前对已冻结的账户中120万元案款扣划至法院专用账户,并立即发放给原告A公司,且A公司在收到120万元案款后同意解除对B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剩余款项通过查封B公司等价资产来实现,让企业恢复日常经营。
这一“执前扣划”方案,得到双方一致认可。原告提前拿到部分案款,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被告则成功解除账户冻结,能够立即重启生产经营。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组织下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并就剩余款项的支付达成分期履行方案。次日,法官下达扣划裁定并移送执行局,执行局成功扣划B公司账户120万元,并全部发放给A公司,此纠纷得以高效、实质性地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法院的这个办法真正为我们两家企业都考虑到了!”A公司负责人感慨道。B公司代表同样如释重负:“法院没有机械办案,而是给了我们一定的发展机会。我们一定会按期履行协议,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