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堤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亲戚间的债务矛盾,更化解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原、被告系同村长大的发小,也是亲戚关系。2018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发生后,被告阶段性还款部分欠款后,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讨至今仍未还清。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及被告的实际情况,原告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一判了之易,修复亲情难”,遂将“化解矛盾、修复情谊”作为核心目标,着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了解双方诉求,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调解:一方面,安抚原告的情绪并理解原告主动降低还款金额的苦心,同时积极引导原告体谅被告创业失败,目前存在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还款3万元。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可能因债务问题恶化的亲情和友情得以修复。
法官提醒:亲戚间借贷本是常事,体现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帮助,但是情感不能代替规则,借贷时仍要出具规范借条,明确约定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等,留存转账记录,避免后期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发生后,应当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诉讼进行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捍卫了公平正义,又守护了人间温情,是洪湖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