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风报道: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新滩法庭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月4日,未满16周岁的危某某驾驶无号二轮电动车至洪湖市新滩镇某小区内部路段时,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洪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本次事故危某某负主责,李某负次责。事故发生后,李某被紧急送入医院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李某及其家人多次找危某某家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对方一直不愿意赔偿,李某遂到新滩法庭咨询起诉相关流程。
新滩法庭考虑到被告为未成年人,且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焦点集中于赔偿款项的履行,具备先行调解的基础。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新滩法庭与新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发力,一方面,安抚原告李某情绪,引导其理解被告家庭实际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释法明理,向被告危某某父亲明晰其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法庭干警和调解员的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危某某父亲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医疗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为巩固调解成果,提升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新滩法庭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审查。经审查,该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新滩法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此次案件的高效化解,是新滩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通过“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调解的灵活便捷与司法确认的权威保障有机结合,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也极大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张明金 通讯员:陈国静/编辑:王向明/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