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风险较大!荆州市实施臭氧污染临时管控措施

2026-04-26 13:34   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记者:荆文静

江汉风报道:经会商研判,4月26日开始,受高温、低湿、夜间不利气象条件下臭氧前体物累积等不利因素影响,臭氧污染风险较大。为全力避免发生污染天气,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荆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自4月26日13时启动臭氧污染临时管控,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迅即严格落实七项管控措施。

强化涉VOCs和NOx企业管控。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涉VOCs和NOx重点企业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协调重点涉NOx、VOCs工业企业落实停止生产或降低生产负荷。

强化移动源排放管控。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交通管控措施,严查货车超载、非道路移动机械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大“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执法力度,加强对学苑路、荆东路、园林路、相府路等重点区域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8时—18时期间停止装卸油品作业,鼓励社会公众夜间加油。严禁汽修行业露天喷漆,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治理设施的汽修门店8时—18时停止喷漆作业。

强化餐饮油烟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排放监管力度,重点对餐饮高峰期(17时—24时)开展现场检查督办,严格查处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控。8时—18时日照强烈时段,禁止进行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洒水雾炮装置做到应开尽开,鼓励建筑施工工地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强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加强禁烧督查巡查,利用“蓝天卫士”、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火点并妥善处置到位。

加大雾炮洒水作业频次。重点时段(10时—20时)围绕重点区域实施不间断洒水、雾炮作业,同时严防人为干扰站点数据事件发生。夜间湿度偏高,20时后停止雾炮作业,除日常道路保洁外停止洒水作业,防止高湿条件下二次转化加剧PM2.5污染。

加强研判分析。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值守和会商研判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精准管控建议措施。

记者:荆文静/编辑:朱佳敏/一审:唐杰/二审:王桃芳/三审: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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