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钟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本人2015年使用江汉油田公积金贷款购买了荆州市内一套商品房,现余15多未还。现在想提取妻子在荆州市公积金中心的余额结清本人在江汉油田公积金的贷款。想咨询:1.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2.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您办理该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到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书与剩余还款期数证明、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主借款人需进行征信授权,提取额度不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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