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线问答:房屋居住权如何设立?

©原创   2025-10-17 10:26  

市民吴女士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父母全款购房,如何为子女设定永久居住权,需要哪些手续?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回复如下:

1.居住权首次登记应由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按照遗嘱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可单方申请。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因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等材料;(3)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死亡证明。生效法律文书设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您有问题想要解答和反映,欢迎通过:

1.微信扫描下方e线民生提问二维码;

2.从荆州新闻网网页e线民生版块进入,点击“我要提问”

3.手机浏览页面搜索e线民生,进入e线民生手机端口,点击“+”号


下载云上荆州app,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下载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https://img.cjyun.org/a/10085/202407/9c136892aa09c1a2596bc1969fe1667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