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女士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父母全款购房,如何为子女设定永久居住权,需要哪些手续?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回复如下:
1.居住权首次登记应由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按照遗嘱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可单方申请。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2)因合同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等材料;(3)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已经因继承,受遗赠办理转移登记的,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死亡证明。生效法律文书设定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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