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曹先生在e线民生平台发帖咨询:
我们夫妻俩都不是本地人,现在在开发区某企业工作,单位也缴纳了公积金。我们在省外有房子,荆州未买房,现租住在沙市区,请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付租金吗?有政策及标准吗?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
1.如您在荆州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可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请您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首页-提取业务-租房提取申请,根据提示办理即可。
3.以家庭为单位每年提取额最高不得超过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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